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明确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积极治疗的医疗机构确认 。受害者因伤残不断误工的 ,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按近三年收入水平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近三年收入水平的 , 可以参照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同一或者类似领域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 , 不能正常开展以前没有受到伤害的工作 , 会造成资产权益的估计损失 。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危害的必然结论 。从损失的特点来看 , 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 , 应当由于损害而无法获得 。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 , 差异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 , 因此 , 一般不注意间接损失的特点 。
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害医疗养期内具体减少的收入 。未减少收入的 , 不得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的赔偿分为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 。被告有固定收入的 , 根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按近三年收入水平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近三年收入水平的 , 可以参照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同一或者类似领域员工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 。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是受害因误工造成的损失 , 前提是有劳动能力 。
1有固定收入的 , 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 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 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单位按时取得的收入 , 包括工资、奖金和国家规定的补贴 。奖金按上一年度交通事故平均奖金计算 , 超过奖金税 , 超过奖金税征收点 。以征收起点为限的农业人口含有固定收入的 , 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从业人员 , 其收入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 。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企业未扣发工资的 , 不予赔偿 。(以企业出具证明并核查为准)
2无固定收入的 , 是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项工作并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 包括城镇个体户家庭工作人员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按近三年收入水平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近三年收入水平的 , 可以参照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同一或者类似领域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 。受害人为个体户、承包经营者的 , 应当证明其近三年的收入水平;其他自然人可以证明的 , 以近三年的收入水平为准 , 计算日收入;不能质证的 , 由被起诉法院所在地政府上一年度(同一或者类似领域)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3无收入是指其收入来源的关键 , 或由他人提供的所有收入来源 , 或偶尔有一点收入 , 但不足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对于无收入但劳动能力的人员 , 根据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4交通事故发生地 , 是指省、自治州、市辖区及其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
5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同一或者类似领域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省、自治州、市辖区及其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统计信息 , 上一年是指一审法院辩论结束时的上一年度统计 。
6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积极治疗的医疗机构确认 。受害者因伤残不断误工的 ,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由于残疾残疾 , 丧失劳动能力 , 此时应赔偿残疾赔偿 , 在确认残疾赔偿和误工费损害之间逐渐从边界计算 , 即从残疾日起 , 残疾前赔偿 , 残疾后赔偿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难题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有所不同 ,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不构成残疾或死亡;二是构成残疾;三是死亡 。
(1)未形成残疾或死亡的时间 , 由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示医疗机构确认)至恢复时间确定(恢复时间以法医规定的恢复时间为准) 。
(2)构成残疾的 , 应当计算到残疾固定的前一天 。但是 , 如果被告治疗后有效恢复到期 , 仍怠于残疾固定 , 残疾固定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 , 即康复之日 。
(3)构成死亡的 , 应当积极治疗至死亡之日 。
7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x误工时长 。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 , 工作收入-事故伤害后的劳动收入 。
(2)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的总收入÷3年÷12个月x误工时间 。或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类似领域员工平均收入x误工时间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误工费的赔偿标准】